省高级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研讨会

时间:2024-10-22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10月10日,省高级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研讨会。会议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二级巡视员江继海同志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作主旨发言,邀请省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处长梁强同志列会指导,部分中、基层法院代表进行现场或书面研讨交流,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忠义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是一项政治工程、民心工程、未来工程。认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具体要求的重要举措,对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具有重要意义。全省法院应主动适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审判职能,从审判环节向其他司法环节辐射,全面发力密织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指示要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注重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水平。要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体系建设,全面及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落实落细省委有关工作要求,坚持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作为各级法院的一项长远性、基础性、战略性任务,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依法履职尽责。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家庭”活动,注重校园欺凌排查治理,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以“零容忍”立场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从多维度、多角度了解各地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努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抓重点、攻难点上出实招,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每一个犯错的孩子。要注重强基固本。全省法院要积极发挥保障和引领作用,总结“控辍保学”巡回审判经验,用好“家庭教育指导令”,努力提高家事审判实效。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定期回访制度,加大对离异、留守等家庭的帮扶力度,形成党委领导下凝聚多方参与、多点发力、多管齐下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合力。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77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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