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替代笔录 庭审智能高效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启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

时间:2024-10-22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数字化庭审”现场。

  10月8日上午,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八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一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庭审现场书记员座席上空无一人,但整个庭审流程仍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当天,在“无书记员记录”的情况下,15件纠纷案庭审平均用时比以前减少了一半。这是八步区法院推进“数字化庭审”改革以来首次适用的“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

  原来,在开庭前,书记员已做好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引导当事人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庭前准备工作,并告知庭审时将无书记员在现场记录。庭审时,法官同步启用录音录像。双方当事人跟随法官的节奏完成庭审各个环节。庭审结束后,庭审录音录像同步进入系统电子卷宗,同时存储备份。

  八步区法院依托“无纸化+要素式+5G融合法庭”,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采用庭审同步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记录庭审笔录,形成“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

  “这种‘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可以让当事人更加流畅地发表意见,避免了因等待书记员记录而造成思路中断等情况发生,体验过后觉得效果很好!”当事人莫某称赞道。

  承办法官表示,“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的优势在于录音录像可以准确、完整记录庭审过程,避免人工整理可能出现的误差,有效节省整理、核对庭审记录的时间,让书记员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其他辅助性工作中。

  近年来,八步区法院不断探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在创建“全链条要素式+无纸化办案”新模式的基础上,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工作要求,借助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技术,启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新模式,进一步将信息化建设与司法服务相融合,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为群众诉讼和法官办案提供更加智能化、一体化、高效化的智慧服务。

  


原文链接:https://gx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68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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