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终本”不终止 二连法院执到底!
申请执行人:“法官,我的案件“终结本次执行”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法院就不管了?”
执行法官:“当然不是!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仍然有效,且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确保胜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二连浩特市某汽贸有限公司与内蒙古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被执行人未如期履行给付义务,故二连浩特市某汽贸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内蒙古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但公司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其一直回避推诿,始终以无财产为由拒不履行。在穷尽执行手段均无果后,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暂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该案虽已终本,但执行干警一直没有放弃查找线索,定期查控王某财产,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等,并将王某纳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对其高消费行为和出行进行限制。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始终与王某保持着联系,持续开展释法明理,并告知其如拒不履行,不仅会影响企业信誉及生产经营,其个人生活也将处处受限,通过一段时间的“日常唠嗑”,执行干警见王某态度逐渐发生了转变,便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减免部分欠款,王某一次性履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权益得以保障,执行干警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令等强制措施,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案件终本不是执行“终点”。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全力攻坚终本案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依法有序化解执行“历史包袱”,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档、不缺位。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346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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