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先锋|用心用情促调解 护青海山水安澜
开栏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是履行法定职责、公正高效定分止争的一种重要方式。张军院长强调,“调解工作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为此,现专门开设“调解先锋”专栏,持续推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以调解等方式多元解纷的好做法、好经验,旨在为各级人民法院及办案人员提供借鉴参考范例,引导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地做深做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特别是在基于“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小额借贷纠纷、“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物业纠纷、相邻纠纷,“姻亲和血亲关系”的家事纠纷、亲属之间的纠纷等案件中多做调解工作,在遵循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海、法治青海作出司法贡献。
海晏被誉为“中华民族挺起脊梁的地方”,湟水之源、两弹之地、情歌之乡、圣湖之畔已成为其特定名片,金银滩草原入选全国首批“红色草原”,其环境资源保护之责,不可谓之不重。海晏法院把生态司法与服务重点项目相结合,以司法之力护航青海“四地”建设,助力“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扎实落地,不断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护一方山水安澜。
近日,在海晏法院法官办公室,涉及17家企业的代表将一面印有“高效执行 司法为民”的锦旗献给承办法官并激动地说“幸好海晏法院出面调解,让我们不仅节省了诉讼费和执行费,还维护了自身权益,调解确实非常便民、高效,衷心感谢法官们的辛苦付出。”至此,长达三年、涉及17家公司的“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系列案落下帷幕,矛盾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得以圆满化解。案件办理过程中,海晏法院在上级法院、县委的安排部署与指导下,选派精干力量参加涉“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案件分析研判会4次,组织水利、农牧、国土、自然资源、项目办等主管单位召开协调推进会4次,力争在协议内容、开票主体、支付方式、税票抵扣、划拨时间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在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调解团队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为17家企业兑现工程款、劳动报酬达267万余元,节约诉讼费、执行申请费共计8万余元。
近年来,海晏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优化诉前调解工作举措,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建设,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以实现“三个效果”统一为导向。扛牢政治责任,以更高站位抓实抓细诉调对接工作,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将案件分流工作室提档升级为三源治理室抓好诉前的前端化解和关口把控;二是凝聚共治合力,以整合县域解纷资源为抓手。在县域范围内对接相关主管单位,连点成线打通司法便民快车道,连线成面助力构建化解矛盾纠纷新格局;三是培养精干力量,以打造专业团队为模式。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团队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以优化调解技巧和提高调解能力,院领导牵头对调解协议的实体内容和可执行性进行严格审查,形成专业化、多元化调解队伍,夯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人才基础。
下一步, 海晏法院将持续坚持“调判结合”,将“调”再向前延伸,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人民调解员关注本地区涉“山水林田湖草”项目诉讼案件,切实采取务实手段将更多涉环资类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讼。以“大力协同、勇于攀登”的态度和责任对待涉“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案件,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坚定的为民初心、更强的履职担当为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凝聚多元共治保护合力。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33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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