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罪犯谈苏云暂予监外执行一案
时间:2024-10-11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示
罪犯谈苏云,女,1993年8月16日出生于江苏省泗洪县,汉族。2024年9月19日本院作出(2024)苏0116刑初343号刑事判决书,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谈苏云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罪犯谈苏云以哺乳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联系人:王丽
电话:025-83183872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刑庭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087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淮安区法院)罪犯朱宝林暂予监外执行案公示 (淮安区法院)罪犯朱宝林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