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法院:一面来自4000公里外 青海藏族同胞的手工锦旗

时间:2024-10-11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谢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这么快的执行速度,这么高的执行效率,我也不知道我还要再等多久。希望你们能够接受我送给你们的手工锦旗,真的真的很感谢你们。”

      申请人桑某将一面自制手工锦旗从青海省玉树市邮寄到了勃利县法院执行局后,在电话里饱含感激之情,对勃利县人民法院有温度、高效率的执行工作赞不绝口。

      青海省的桑某从勃利县的被告处购买车辆一台,交付定金一万元后,发现该车存在质量问题,于是向被告主张返还购车定金,但被告拒绝返还,经勃利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被告也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无奈之下的桑某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桑某表示,自己是家住青海省的藏族人,往返勃利县路途遥远,办案人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向申请执行人释明,可以通过线上的方式进行调解,减轻其诉累。在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后,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办案人员及时对被执行人进行约谈,表明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被执行人表示同意和解,并于和解当天给付申请执行人五千元,同时约定剩余款项十五天后一次性给付。

      原以为案件会顺利办结的桑某,在十五天后又联系上了办案人员,告知被执行人仍未按期履行剩余和解协议。办案人员随即联系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却玩起了失踪。经办案人员不懈努力排查蹲守,最终在一家二手车行找到了被执行人。当找到被执行人时,被执行人紧张地说:“我以为你们找不到我呢!”,见此情形,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了剩余还款义务,至此该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桑某在致谢电话中说道:“原本以为我的钱要不回来了,往返的路费可能都不够,但没想到我没去你们也把钱要回来了!”。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黑龙江法院始终坚持“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把司法温度注入到每一起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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