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执行小分队,出发!

时间:2024-09-27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为加大对拒不履行行为的惩戒力度

  快速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

  今年6月以来

  鄂城区法院建立“1+1+2+2”的

  “执行110”工作机制

  成立周末执行小分队

  在周末、节假日期间

  切实提升对执行线索的

  反应力、处置力和执行力

  周末执行小分队由1名执行局局长、2名执行员、2名法警、1名司机轮流值班,在周末、节假日期间待命,确保“有警必接”“有警尽出”。

  各案件承办人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后,迅速联系值班执行分队,并立即协同赶赴现场,充分运用约谈、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及时控制被执行人或其财产,极大提高执行的及时性、快速性、成功率。

  截止9月10日, “执行110” 周末执行小分队已“接警”20次,其中有效举报线索15条,出警12次,拘传被执行人8人,送拘10人,拘留8人,扣押车辆3辆,促成达成执行和解案件8件,执行到位金额86万元。

  案例一

  拒绝传唤躲避执行——拘传

  

  谭某某承包工程因资金问题与刘某某签订合伙协议,经双方结算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但谭某某不认可债务且不愿履行,刘某某无奈诉至法院,本案经一二审法院判决,确认谭某某向刘某某支付欠款147000元及利息。

  文书生效后谭某某仍然拒绝履行,刘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经线上线下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谭某某居无定所、行踪不定,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法官你好,我与谭某某一案,我今天发现他的行踪和车辆了,你们能否迅速赶过来拘人、扣车,他们好像要出远门了”。

  “好的,我们马上赶过来。”

  1通电话、1个线索、4名干警、7个小时,历经拘传、体检、拘留、执行担保等强制措施,最终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谭某某及担保人王某某达成担保协议,分期和解履行执行款,至此一起积案迅速执结。

  案例二

  恶意隐藏执行财产——扣车

  

  彭某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双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分六年履行。但调解书生效后近一年半时间,王某只还了一万元,迫于无奈彭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经执行调解,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但王某仍未履行和解协议义务,且拒绝报告个人财产情况。

  “执行法官你好,我看到王某的宝马车了,法院能扣车进行评估、拍卖吗?”

  “你在原地稍等一下,我们法院马上过来扣车。”

  执行小分队迅速集结并到达案涉车辆现场,通知被执行人将车辆证照和钥匙送至执行法院手中,办好扣押手续后立即将车扣押至法院。

  当日下午,被执行人将申请人约好赶至法院,请求法院给予最后一次机会,承诺配合法院查封车辆,但保留其继续使用,同时保证一定按照分期协议履行。

  最终,被扣押车辆发还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执行效率和速度表示认可。

  案例三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拘留

  

  湖北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冯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确认冯某某支付租金102000元,并腾退湖北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商业门面房一套,判决生效后冯某某以以房抵债为由拒不腾退房屋,法院依申请人申请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冯某某仍不腾退房屋,且联合其父母抗拒执行。

  “执行法官你好,冯某某拒不履行,现在我看到他在商铺中,能否过来拘留?”

  “如果冯某某存在抗拒执行,我们将依法予以打击。”

  法院将冯某某送拘前作最后一次释法明理,告知其如不履行法律义务,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司法拘留,但冯某某执迷不悟,于是冯某某因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当场宣布拘留15日。不仅如此,冯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拒执罪,执行法官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将追究拒执罪。

  下一步,鄂城区法院将不断深化执行机制和改革,强力推行“执行 110”机制,加强周末执行小分队力量,逐步缓解节假日被执行人查找难、被执行财产查控难、承办法官出警难等问题,为执行难打开“新切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执行的力度、效率和决心。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220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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