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法院审结一起系列串通投标案 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

时间:2024-09-27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招投标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一种重要的商业活动,恶意违背市场规律串通投标,将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直接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武平县公安局移送起诉的6名涉嫌串通投标犯罪嫌疑人被武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有罪判决。

  2022年7月,武平县公安局在侦办案件中发现,在武平县开标的某一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获得该线索后,武平警方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全面进行深挖彻查。

  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云陆续承包了多家公司用于龙岩范围的工程项目投标,并在龙岩设立办公地点,具体负责对外承接投标项目、收取费用、制作标书等日常运作。犯罪嫌疑人廖某明、张某华、刘某宝、林某霖等人为了提高中标率,安排人员寻找挂靠多家公司去围标工程项目。而陈某、张某云在明知廖某明等人可能使用多家公司围标情况下仍提供承包控制的多家公司去围标,并收取承包控制公司中标项目管理费用。

  其间,廖某明、刘某宝等人陆续中标了8个项目,中标项目总金额达8000余万元,并通过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们承建或自己承建的方式从中获利,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坏了其他投标人的争当权益。

  经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陈某等6人的违法行为均构成串通投标罪,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2个月不等的刑罚,暂扣非法所得380余万元,并处罚金合计86万元。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333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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