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自己名下被别人开走出了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

时间:2024-09-26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亲朋好友向你借车或者你的车不小心被他人开走的情况,这时不少人会有这样的困惑,车被他人开走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作为车主的我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案情简介

  魏甲无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中牟县乡道行驶时与杜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杜某受伤住院治疗。后经交警大队处理,魏甲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查,该机动车登记在魏乙名下,车辆未投保交强险。魏甲对事实无异议,对赔偿的相关费用有异议。

  魏乙称自己的车一直在家放着,钥匙在车上,魏甲私自将车辆开走,自己并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因协商无果,杜某将二人诉至中牟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原告与被告发生交通事故。该事故发生后,经交警大队处理,魏甲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要求被告魏甲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被告魏乙作为肇事车辆的投保义务人,应当为该车辆投保交强险,因未依法为涉案车辆投保交强险,其应与被告魏甲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故法院判决魏甲、魏乙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杜某损失。

  法官说法

  法官提示,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及钥匙,确需向他人借用、租赁车辆时,一定要审查对方是否有驾驶证、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处于醉酒状态等,在排除上述隐患后,再将车辆交给他人,以此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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