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2023)

时间:2024-09-1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仲裁是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系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国际经贸合作、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承担重要职责。
为全面展现人民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及时总结仲裁司法审查经验,统一裁判尺度,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2023)》(以下简称《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沈红雨、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胡方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
加强对仲裁的支持和监督
《报告》内容分三部分,包括2023年度人民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新发展、2023年度全国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综述、2023年度仲裁司法审查案例与裁判规则。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司法对仲裁的监督,是维护仲裁公信力的必要保障。”
王淑梅介绍,2023年,全国法院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6万余件。其中,审结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3800余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1.08万余件,申请承认(认可)与执行境外仲裁裁决75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1700余件。此外,全国法院还办结仲裁保全案件5100余件。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共办理29件仲裁司法审查报核案件,其中18件同意报请法院的处理意见,7件不同意报请法院的处理意见,4件退回补充查明事实。通过办理报核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明确了审查尺度。
2023年,全国法院撤销或部分撤销仲裁裁决552件,撤裁率5.11%;办结仲裁保全类案件共5100余件,其中4900余件得到法院支持,支持率95.73%。低撤裁率、高保全率体现了支持仲裁的立场。
各地法院积极促进诉讼与仲裁有机衔接,不断探索提高仲裁保全效率的方式方法,助推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重要作用。上海法院于2023年6月上线仲裁财产保全在线办理机制,提高仲裁保全效率。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仲裁委会签《关于诉讼与仲裁有机衔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司法审查随案反馈等十项工作机制。
在“2023年度仲裁司法审查案例与裁判规则”部分,最高人民法院梳理了30余个案例,对仲裁司法审查标准与裁判思路进行归纳总结,并节选十个案例予以发布,充分体现人民法院秉持尊重当事人仲裁意愿的原则、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审慎解释的原则、“有利于裁决执行”的立场、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等原则特点。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表示,《报告》彰显了人民法院支持仲裁的坚定态度,展现了人民法院国际视野的开放格局,以翔实的数据、系统的分析和案例,全面系统生动地展示了在人民法院大力支持下蓬勃发展的中国仲裁新局面,为我国仲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服务涉外法治建设注入了动力,增强了信心。
促推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
《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法院裁定承认(认可)和执行境外仲裁裁决案件69件。承认和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不仅包括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瑞士国际体育仲裁院、日本商事仲裁协会、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等十多家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还包括临时仲裁庭在英国、印度等国家作出的裁决。全国法院善意履行《纽约公约》义务,进一步彰显善意履行条约义务的友好态度和大国担当。
此外,人民法院加强区际司法协助,审结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件32件,其中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30件、由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作出的1件、由临时仲裁庭作出的1件,依法支持香港仲裁、推进国际仲裁高质量发展的司法职能作用凸显。
杨向斌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共设立282家仲裁机构,当事人涉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2023年,全国仲裁机构共办理仲裁案件60.7万件,同比增长27.8%,案件范围涵盖了经济贸易、工程建设、金融保险、交通运输、房地产交易、农业生产经营、互联网经济、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
杨向斌表示,司法部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关于在北京、上海、广东和海南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任务要求,成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专家委员会,积极推进试点地区仲裁机构专业化国际化建设,完善仲裁发展环境,建立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发展新格局,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站式”平台迭代升级
《报告》指出,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工作指引(试行)》,迭代升级“一站式”平台。
沈红雨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分两批确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10家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和2家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加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今年3月迭代升级的“一站式”平台,实现了早期中立评估、诉讼与仲裁、调解等多种方式的在线对接和办理。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受理的国际商事案件中有9件为国际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国际商事法庭直接处理一些重大复杂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在确立和统一裁判规则的同时,极大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沈红雨说。
据了解,新的“一站式”平台包括调解服务、仲裁服务、诉讼服务、辅助服务4个功能模块,连接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网站、诉讼服务网、网上保全系统、调解平台、人民法院互联网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办案平台以及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10家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和2家国际商事调解机构。
胡方介绍,当事人在登录后即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中立评估、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多元化解纷方式及相应机构。“辅助服务”中选择中立评估功能,可以申请国际商事专家委员根据案件情况提供专业评估意见。“仲裁服务”模块可以实现由仲裁机构直接审查立案。在“调解服务”模块,可以申请调解机构或国际商事专家委员进行在线调解。
“一站式”平台可以在4个功能模块下的不同平台之间进行切换,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以仲裁保全服务为例,之前申请仲裁保全需要仲裁机构和当事人通过邮递或现场送达等方式将相关材料递交到人民法院。现在,受理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可以通过平台转递,提升文书材料递交、审核的便捷度,提高仲裁保全的速度,也有效提升了仲裁的效率和吸引力。
“后续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丰富‘一站式’平台应用场景,提高平台流程与纠纷化解辅助功能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致力于建设国际商事纠纷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选地。”胡方说。(记者 孙航)

相关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2023)》
累计办理案件500多万件!我国仲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如何发挥司法支持和监督仲裁的职能作用?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情况如何?最高法、司法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424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