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任命李光宇等19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时间:2024-09-12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内蒙古、上海、浙江、福建、湖南、四川、云南等省(区、市)司法厅(局):
你们关于报请任命李光宇等19人为公证员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任命以下19人为公证员:
内蒙古自治区
李光宇萨其尔常亚娟张丹阳
上海市
张学士
浙江省
郏静娴姜丹彤
福建省
王晓丽刘艺鸿
湖南省
胡罡田梦思
四川省
李珮颜倪家红沈苗王晨宇张良
云南省
潘林淑张群孙平平
司法部
2024年9月4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409/t20240911_505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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