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免去齐金霞等45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时间:2024-09-12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北京、天津、山东、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新疆等省(区、市)司法厅(局):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齐金霞等45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45人公证员职务:

  北京市

  齐金霞吕东梅

  天津市

  于斌然

  山东省

  付有杰杨仲梅蔺静刘勋章刘曰花向红

  刘文文成福龙徐带君

  湖南省

  龙睿谢慧肖义东刘丹李再新曾泽文

  黄小祥王斌

  广东省

  谭晓林郑朗怡余心蕊谢瀚睿郭小珩陈展辉

  乡飘陈智慧叶晴云

  广西壮族自治区

  李志勇王玉玲蒙虹伶

  四川省

  白毅董光英符纯明谷运珍廖敏秀茹雪梅

  三郎初肖琼华杨惠彬

  贵州省

  池俊男吴登芝杨剑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金钊

  司法部

  2024年9月4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409/t20240911_505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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