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不按约退款怎么办
我遇到一件麻烦事,不知道怎么维权。为参加公务员考试,我通过App购买了北京某机构的协议学习课程,购买之前机构承诺如未被录用,会进行部分或者全额退款。笔试结束后,经确认我没有进入面试,符合退款条件。我便通过App向机构发起线上退款申请,但是机构并未在规定时间内退费,一直无限期推迟。经了解,该培训机构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如果按照协议约定前往北京仲裁维权,就有来回车费、当地住宿费,还可能存在其他问题,维权成本高。我这种情况不是个例,身边同学、朋友也碰到了此类问题。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咨询人:河南省漯河市居民张同学
今年5月15日上午,我接到张同学的咨询电话,耐心听完张同学的叙述后,针对她提出的疑问,给出了法律分析和解决建议。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学生与培训机构本着自愿原则签订了培训协议,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受该协议约定的约束。
其次,根据协议内容约定,如果未进入面试或者进入面试未被录取,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后,机构会按照不同报考课程进行全额或者部分退费,退费款项会在15个工作日内到账。但是,约定的退款期限已届满,退费款项并没有到账,机构存在违约行为。
再者,关于合同约定,如发生争议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虽然该协议对学生来说增加了维权成本,但是本着约定优先的原则,该约定有效,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遵守。所以,学生如果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不能在漯河本地起诉,只能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目前网上立案程序已启动,学生可通过网上立案、网上庭审的方式维权。
解答人:河南省漯河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线律师王梦雪
办理结果:
值班律师将相关情况向值班领导进行了反馈,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经信访部门牵头,会同漯河市司法局、法院等多家单位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多个解决方案。各相关单位从社会影响、法律规定、维权成本及效率等综合考虑,选定了最佳解决方案。最终,由漯河市司法局与北京某机构取得联系,结合学生诉求及实际情况,通过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协助学生办理了退费事宜。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赵红旗、法治日报通讯员许乐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409/t20240912_50589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