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法院)罪犯薛蕾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时间:2024-09-09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2024)苏0104刑更8号
罪犯薛蕾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决生效后,薛蕾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立案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五日内向本院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025-83529153,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41号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0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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