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在自家屋檐下的摄像头是否侵害邻居的隐私权?

时间:2024-09-06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随着智能监控设备的迅速发展以及公民自我防范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家门口或房屋周围安装摄像头,这种行为是否会侵犯他人隐私权呢?

  这是一起因安装摄像头引发的邻里纠纷。原告老马与籍大叔为同村村民,两家住宅坐落在同一条道路的两侧。2024年6月底,籍大叔在其门上方、房檐下安装了两个摄像头,其中一个摄像头可360度旋转,能够拍摄到老马家大门及人员进出情况。老马认为这侵犯了他的隐私,诉至法院要求籍大叔拆除。

  法官经现场查验后认为,籍大叔安装的摄像头可拍摄包括老马家进户门一带的公共道路,老马的日常生活因此被长期摄录,隐私权受到侵害,摄像头应当拆除;同时,老马自家进出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私密性,因此监控摄像头拍摄到的老马家进出的画面应当删除。

  案件判决后,承办法官主动找到籍大叔开展了判后答疑,籍大叔表示理解并承诺将及时拆除摄像头、删除有关视频内容。

  法官提醒,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其核心属性为被自然人隐藏或不欲为外人所知。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当事人安装摄像头不应侵害对方的合法权利,如确有必要安装监控设备,应避免摄录范围超出自家范围,并与相邻方积极沟通,征得对方同意,构建团结友善的邻里关系。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014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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