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巧用“案件关联”,促三案执结
时间:2024-08-2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日,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连续作战,北上通辽霍林河市,南下赤峰市喀喇沁旗,以最快速度保全被执行人债权,为申请人兑现实实在在的权益。
没有眉目
案件一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郑某虽被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却依旧不愿给付一分钱案款。
另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刘某有47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其名下财产均被查封、冻结,明显没有剩余价值,案件实际执结的希望渺茫。
案件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发起财产查询,借助办案系统查询案件当事人有无其他“关联案件”,从中挖掘被执行人的有用信息,包括履行能力、常住地址、可能隐藏的财产等等。经过多轮网络和现场调查,并采取了所有可行的执行措施后,上述两案依旧没有眉目。无奈之下,不甘心的执行干警只能一次次通过“关联案件”寻觅有用线索。
峰回路转
7月下旬,案件突然出现转机。执行干警意外发现,被执行人郑某居然悄悄立案,申请执行霍林河市的李某履行借款偿还义务。
另一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刘某也隐瞒了自己的债权,在赤峰市喀喇沁旗法院申请执行某公司施工款,且已立案执行10天有余。
立即行动
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在霍林河市几经周折找到李某,促使李某偿还郑某案款10000元,并将该笔案款转移到郑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账户。次日清晨,执行干警又奔赴喀喇沁旗。经查,刘某与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达成执行和解,某公司给付的20000元案款已到达喀喇沁旗人民法院账户。此笔案款本应于当天下午发放给刘某,幸得巴林左旗法院执行干警及时赶到,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案款得以成功保全。
至此,郑某分别作为被执行人和申请人的两起案件以及刘某作为被执行人的一案均圆满执结。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834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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