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执行】咩~咩~咩~

时间:2024-08-3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活羊作为被执行财产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很有可能因为生产而增加或者生病而减少,再加上有大小优劣之分,为法院执行工作增加了难度。近日,兴安盟科右中旗法院执行干警主动作为,随着32只成年大羊“物归原主”,一起养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妥善执结。

  被执行人黄某未按期履行与申请执行人杨某、宋某、张某、梁某、高某签订的养殖联营协议内容,科右中旗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黄某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60只成年大羊或者折价款72000元,并赔偿79只细毛羊的损失94800元,合计166800元。判决生效后,因黄某迟迟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黄某名下财产提起网络查控和线下查控,发现黄某家除了饲养的羊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推进案件顺利执行,执行干警在前期做了大量调解疏导工作,引导双方以羊抵债解决此案,双方表示同意。

  

  执行当天刚下完一场大雨,雨后的牧区小路格外湿滑,警车几经沦陷。“要是车开不进去,我们就走过去!”执行干警坚定地说。听完,随行的申请执行人悬着的心也安定下来。在他的指引下,警车走走停停终于到达被执行人黄某家中。

  执行干警一行到达执行现场后发现,被执行人饲养的羊以小羊居多,申请执行人当场又表示不同意以羊抵债。

  

  看着羊圈中的小羊,执行干警陷入思考。考虑到若无法有效解决“羊的难题”,双方矛盾也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甚至会矛盾加深。于是,执行干警综合案件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有理有节地劝说引导,并提出先返还部分大羊,等把小羊在黄某家饲养一段时间后再返还给申请执行人的方案。随后,各方静坐下来,就上述提议展开讨论,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见,被执行人黄某某返还32只大羊,剩余羊及损失款分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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