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买卖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履行

时间:2024-08-29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花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受理了一起钢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系朋友关系,被告在原告处购买了一批钢材,经双方结算,仍有部分货款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以致成讼。

  经立案人员初步审查,了解到案情比较简单、法律关系清晰,且双方系多年朋友关系,经过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案件受理后,调解员认真翻阅卷宗材料了解案情,初步确定了调解思路和调解方向,经与原、被告多次沟通,使双方了解到诉前调解可以加快案件进程,双方均表示愿意在诉前化解矛盾。但被告表示,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全额一次性支付货款,希望原告能再宽限一些时间。调解员建议双方根据实际情况以及被告的实际还款能力共同协商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同时积极组织双方沟通还款方案的细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先偿还部分欠款给原告,后续欠款按照还款协议按期履行,至此,一起钢材买卖纠纷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857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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