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财产躲避执行?“刑”字当头老赖秒认怂
时间:2024-08-29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明知财产正在被执行,迅速变卖以为能瞒天过海,与执行法官耍小聪明,这个“老赖”可真“刑”!近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法院执行,最终联合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其施压,让其认错还款,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2023年,黄某某等四人在王某某处做工,王某某拖欠四人工资28000余元,经法院判决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王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王某某却置若罔闻,既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履行支付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王某某名下账户进行了冻结,发现其银行账户仅有7000余元存款可供执行,但发现其名下还有一辆四川牌照的小汽车,于是委托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查封该车辆,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回函称王某某名下并无该车辆。
准备查封的车辆竟不翼而飞了,其中有什么猫腻?随着执行法官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某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当天将其名下的小汽车变卖,但其并未将车辆变卖款用于履行还款义务。王某某明知有案件正在执行,还通过变卖财产的方式逃避执行,已涉嫌构成拒执罪,执行法官遂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接到公安机关的刑事传唤,王某某顿时傻了眼,本想以“小聪明”逃避执行,殊不知这种行为是对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公然挑衅。在法院和公安机关的联合威慑下,王某某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彻底瓦解,不仅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还迅速通知家属一次性偿还了拖欠的全部工资,该案顺利结案。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839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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