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执行】不到两小时!扣押车辆促履行
近日,赤峰市翁牛特旗法院执行局干警根据虞某提供的线索快速行动,果断出击,成功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进行依法扣押。
本案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虞某1、虞某2的母亲李某因车祸身故,依据翁牛特旗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被执行人孟某应向虞某1、虞某2及其姥姥、姥爷赔付死亡赔偿金、生活抚养费等各项费用合计33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孟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经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孟某名下有一辆大型载货汽车,法院依法予以查封,但未能实际扣押。
上午10:10
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虞某1、虞某2的法定代理人虞某电话:“你好法官,我发现他的那辆车了,就在某小区前面的空地上停着,你们快来人啊。”
听到了虞某急促的声音,执行法官马上安慰道:“请你不要着急,情况我们已经知道了,现在马上过去。”
在接到电话的15分钟内,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发现了被执行人孟某名下的大型载货汽车,并通过车上的预留电话与被执行人孟某取得了联系,要求其尽快到现场配合法院执行。经执行法官的积极劝说和阐明利害,被执行人孟某同意赶来配合执行扣押车辆。
上午10:55
被执行人孟某与其妻子、朋友、亲戚等人来到现场,情绪激动:“就靠这辆车生活呢,你们把车扣了,我们咋活呀?赚不到钱我们也没办法赔钱了……”
执行法官听后,首先确悉被执行人孟某已收到法院做出的查封、扣押车辆的执行裁定书,并阐明了扣押其车辆的合法性。在法院采取“活封”方式后,其依旧未能履行赔偿义务且未能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所以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强制扣押车辆。
但同时,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理念,告诉被执行人孟某,在车辆扣押阶段,如能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依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对车辆解除扣押。
经过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孟某的耐心明法释理,最终被执行人孟某表示愿意交出车辆钥匙,并对车内物品主动进行清理,配合法院扣押。同时表示会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商议,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如商议不成,也同意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依法对扣押的车辆进行评估拍卖。
上午11:40
翁牛特旗法院顺利将案涉车辆扣押至指定点。
从接到执行申请人一方的电话到顺利完成对车辆的实际扣押,仅仅用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充分体现出了执行干警的速度、力度、温度。
闻讯而动,快速执行。翁牛特旗法院执行局紧紧抓住每一条执行线索,依法使用好各类强制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倒逼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将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及时转化为“真金白银”。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729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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