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法院:药材款执行到位 申请人锦旗点赞

时间:2024-08-22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申请人鞠某某赶到谯城法院,亲手将一面写有“人民的好法官 百姓的贴心人”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感谢其多番协调追回药材款,有力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谷某某曾多次向鞠某某购买中药材。2021年6月,谷某某再次购买了2400kg元参,货款共计36000元。该笔货款经多次催要,谷某某迟迟未能支付,遂被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令谷某某限期支付鞠某某货款36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因谷某某逾期未能支付货款,于2023年8月被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法院全面查询了被执行人谷某某名下财产,暂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调查发现其系陕西人,长期在西安工作生活。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然而被执行人不为所动,经电话督促也表示没钱偿还货款。

  在沟通研判案情时,申请人主动向执行法官表示如被执行人支付货款,自己愿意适当减免部分款项。执行法官再次联系被执行人,严肃释明躲执、抗执后果,同时转达了申请人让步意愿,以此为契机再次劝说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刚柔并济督促下,被执行人态度有所松动。随后经执行法官多次电话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8月5日,被执行人托好友将3万元案款及执行费转至法院执行款专户,执行法官联系申请人领款,该案圆满执结。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739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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