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巧化解 善意执行促和谐
时间:2024-08-22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河东法院在某小区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普法活动源于一起一般人格权侵权案件。据悉,被执行人王某因对申请执行人李某使用侮辱性言语,被法院判决赔礼道歉。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虽经努力,但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为妥善解决邻里纠纷,避免矛盾升级,法官决定采取替代履行方式,即在一定期限、一定空间范围内公开判决书内容,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评价。
在被执行人所在小区,法官张贴了判决书。在现场,居民们不仅见证了法院的执行行动,还就日常法律问题进行咨询。承办法官借机开展普法教育,从邻里关系、相邻权、名誉权等角度出发,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让群众在“看得到、摸得着”的情境中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威严。
下一步,河东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不断创新司法为民新举措,持续强化司法公信力,以期在案件圆满执结的同时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727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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