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解

时间:2024-08-19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在天长法院汊涧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在线达成调解协议。

  王某与李某因业务来往相识,王某向李某购买家电产品,按照先付款再发货的方式交易。截至2024年5月29日,王某共向李某支付货款170117元,仅收到37925元的货物。5月26日,李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王某退款20000元。5月29日,王某与李某通过微信聊天方式对账,李某确认尚欠王某货款112192元,承诺6月3日归还货款。约定期限届满后,李某未能按约支付货款。王某将其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收该案后,发现由于双方之间交易来往密切,汇款明细繁多,遂积极组织王某及其代理律师和李某到庭对账核算,确保付款金额和到货金额无误,经核对,李某尚欠王某货款112192元未退。庭审当天,李某人在外地未能到庭,电话也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庭后,承办法官从微信聊天记录中看出双方当事人曾有过多次合作,对于未能供货而需要退回货款112192元,李某亦在聊天中表明会积极退款。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只要联系上李某便有调解的希望,遂分时段多次拨打李某电话,最终顺利与李某联系上。李某表示双方之前曾协商过,但就还款方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王某才诉至法院。电话中,李某希望法官可以从中调解。

  承办法官根据李某的还款能力和王某的还款期许,折中提出为期两年的还款方案,双方均表示满意。由于王某与李某均在外地,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进行网上调解,双方通过云法庭签字确认了调解协议,调解书以邮寄的方式送达双方。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704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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