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 | “网红”就能逃避法律责任吗?

时间:2024-08-08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成为“网红”,真能逃避法律的追责?

  

  “网红”“农哥”徐某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执行强制措施

  01劳务纠纷,执行遇阻

  原告郭某与被告徐某因劳务合同纠纷于2023年11月22日诉至浠水法院,经过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徐某确认尚欠原告郭某劳务费用2万元,承诺自2023年12月起至2024年3月,每月28日前分期偿还1500元,剩余款项于2024年5月1日前一次性结清。

   然而,被告徐某并未按照协议履行其还款义务,且在执行过程中,凭借其网红身份,对执行工作进行了无理阻挠和挑衅。在执行局干警首次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时,徐某不仅不配合,还将干警的通讯方式拉黑,甚至对执行干警言辞挑衅,扬言:“我就在家等着你,我给你一个小时的时间过来找我。”其嚣张气焰,令人咋舌。

  02雷霆出击,执行有速度更有力度

   面对徐某的“挑衅式”邀请,执行局“有求必应”,立即行动,果断出击,成功将其控制并带回法院。

   审讯室里,执行法官多次对徐某进行了劝解,但徐某依然态度蛮横。在多次督促还款无果后,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并向徐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

   当冰冷的铁门缓缓关上,徐某才终于意识到,逃避与抗拒无法改变事实,法律之下,人人平等。

  03法官提醒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网红”作为公众人物,更应模范遵守法律。否则,就将像“农哥”一样,受到法律的惩罚。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55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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