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丨又漏水,邻里关系能否补救?

时间:2024-08-08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生活中,房屋一旦漏水,不仅严重影响居住环境,更会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漏水引发的物权保护纠纷,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陈某与原告唐某系楼上楼下邻居。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间,被告房屋卫生间曾先后发生过多次漏水,并渗漏到原告家中,导致原告家具损坏,双方多次进行协商均未能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

  今年1月,被告家卫生间再次发生严重漏水,致使原告房屋的厨房吊顶、橱柜、卫生间吊顶及客厅棚顶、地板、棚顶灯具等均因漏水浸泡遭受损失。事后,原告再次与被告进行协商,但仍未能达成赔偿意见。原告遂向所在社区及派出所求助,但调解未果,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全部损失。

  办案法官在庭前阅卷时,发现本案可能需要对漏水损失进行鉴定,判决处理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且在庭审中,法官了解到被告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生活较为困难,无力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原告亦在庭审中多次表示,自己诉讼并非为了钱财,只是因为被告家已多次漏水,严重影响原告正常生活,希望通过本次诉讼,被告能够尽快将家中漏水部分修缮完毕,避免此情况再次发生。结合上述情况,办案法官认为调解处理是更好的解决方式。

  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后,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不断优化调解方案,晓之以理,释之以法,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支付原告1000元赔偿款,承诺于7日内对其房屋漏水点进行维修,并将原告房屋恢复原状。

  尽管房屋漏水类案件涉及的标的金额可能不大,但却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简单的一判了之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还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

  此次漏水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宽城法院强化“如我在诉”意识的充分体现,下一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为民情怀,聚焦民生关切,用心用情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36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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