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履职丨远程定分止争 在线调解真方便!

时间:2024-08-08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您好,我是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员,原告某公司诉卢某追偿权纠纷的案件,现在连线您和对方做一个视频调解,调解过程中不要退出,不要挂断,我们会根据你们双方的意见制作调解协议。”

  “在视频调解完后,可远程电子签字,而且在多元调解平台上可以永久查看,听清楚了吗?”

  “好!那我们现在开始……‍‍

  

  

  近日,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郊区人民法庭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悉,被告卢某因追偿权纠纷被原告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因卢某已经更换手机号,导致无法联系卢某开展诉前调解。案件受理后,法院送达中心分别从社区和公安机关处调取了卢某新的联系方式,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得知原告代理人在天津而被告卢某则远在北京,双方当事人都在外地,且案件争议不大,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促进纠纷快速化解,承办法官决定委托人民调解组织,会同人民调解员,在诉讼过程中采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引导双方当事人在线联合视频调解。

  法官助理通过电话向卢某详细讲解了平台使用方法。上午十点,调解准时开始。调解员首先登录平台,随后,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进入系统,在调解员的释法明理、耐心调解劝导下,经过二十多分钟的协商沟通,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约定,卢某于2024年11月16日前分批向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偿还代偿款9800余元,并放弃主张逾期利息。

  最后,调解员通过平台向双方当事人推送调解协议,当事人确认无误后在线远程电子签字确认。至此,该起案件圆满调解结案。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针对案件具体情况,诉前、诉中灵活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促进案件调解,最大限度的发挥了互联网司法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诉讼服务,‌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是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具体体现,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71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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