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法院+”家事审判方式

时间:2024-08-08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8月6日上午,郑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段丽萍率考察团一行15人,到宝丰县人民法院考察调研家事审判工作。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新奇,平顶山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军慧,宝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宝丰县妇联主席武晓丽等领导参加调研。

  考察团一行在宝丰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家事审判法官张冬梅的讲解和引导下,参观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实地了解宝丰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流程、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条件和过程以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清单。张冬梅向考察团成员介绍了宝丰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

  李明向考察团介绍宝丰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经验:加强府院联动,率先在全市与县妇联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家庭教育服务体系,目前已成立1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15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42个家长学校,主动与妇联、学校、当地基层组织实时联络,指导服务站、家长学校共同参与家事案件的调解,诉源治理效果较好,维护了家庭社会的稳定。率先在全省发出首封《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采取案件审理阶段“庭审教导”和裁判文书“法官寄语”双指导模式,因案施策、随案发放《父母抚养责任告知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传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将国徽、横幅、桌椅搬到田间地头、村合院落,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就地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社会化、人性化,并随案发放《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告知书》,使赡养人接受正面教育和法律引导。

  考察团对宝丰法院走在全市前列的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予以点赞好评。李明表示,下一步,宝丰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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