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家庭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时间:2024-08-08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5月,回民区检察院在基层社区设立青蕊未检工作站,邀请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在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2023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未成年人犯罪总体上升,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研究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问题,家庭教育是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将优化家庭教育纳入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中一体考量。

  一、涉案未成年人家庭面临的主要问题

  每一个“问题孩子”的后面,可能都有一个“问题家庭”和一对“问题父母”。从办案实践看,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主要面临以下几种问题。

  一是父母“三观”有偏差。父母的“三观”直接关系孩子的“三观”,这种影响远大于父母使用语言进行的教育。比如,父母待人粗暴无礼,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父母喜怒无常,孩子心中充满恐惧,更可能复制父母的情绪化,甚至可能为了宣泄情绪伤害他人。

  二是父母关系不好。夫妻关系中,如果出现婚外情、分居、一方出走或离异等不利于家庭和谐稳定的情况,孩子心理都会受到伤害,轻则影响孩子性格,重则导致孩子行为失端乃至违法犯罪。比如,有的家庭中,父母在处理亲密关系时情绪不稳定、疏于对孩子关心和关注,甚至是把对婚姻的不满宣泄在孩子身上,可能让孩子产生负罪感,也会让孩子心中充满恐惧和不安全感,还将导致亲子关系紧张,少数孩子为了抵抗这种负罪感和不安全感而沉迷于网络或是被诱惑实施违法犯罪。

  三是父母教育方式不当。比如,有的父母对孩子一味宠溺,让孩子养成自私、骄横的性格,一旦需求无法满足就可能出现不良行为。有的父母对孩子缺乏耐心和同理心,信奉传统的“棍棒底下出孝子”教育观念,久而久之,孩子要么养成逆来顺受的性格、要么产生逆反心理和不良行为。有的父母以爱之名对孩子全方位控制和说教,孩子压抑不满却难以发泄,极可能出现心理问题,如抑郁、焦虑等,影响孩子学习和正常生活、社会交往。

  二、优化家庭教育的建议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其所处的家庭环境、所接受的家庭教育密切相关,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极为重要和有效的途径。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对家庭教育进行优化。

  一是由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部门牵头,建立教育部门、妇联、团委、司法机关、基层组织、公益团体共同参与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体系。多部门协同履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讲师团队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团队,完善工作机制,相互配合抓好工作衔接、资源统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宣传、个体跟踪与团体辅导工作。

  二是发挥“家长课堂”最大作用,定期对家长开展线上线下培训。针对学校建立的“家长课堂”,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教学计划,各协同部门发挥专业特长,将普法教育、心理教育与家庭教育融于一体,提升家长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的意识,共同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实效。

  三是针对性加强教育指导。建议以学校的心理老师为基本单元,以教育主管部门成立的心理工作室或者外聘心理团队为主要力量,对学校学生进行分类管理。学校心理老师通过调查评估量表、谈话和教师报备等方式,筛查存在不同问题的学生及家庭,建立台账并交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小组,最后通过融合各部门资源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比如,父母价值观严重错误的,可由司法部门牵头,妇联、社区等共同参与,还可以邀请家长所在单位加入;父母教育方式不当的,可由妇联牵头,社区、公益团队等共同参与。

  四是借助基层网格力量跟踪帮教“问题家庭”。家庭教育促进法对社会工作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予以明确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基层社会工作人员专职配置,融合网格力量,对未在校就读的未成年人以及经学校分类需要深度跟踪帮教的在校未成年人的家庭开展教育指导,配置司法部门、妇联、团委等单位人员组建跟踪帮教团队,精准帮扶预防,为家庭提供基本的支持服务,帮助家庭成员互相尊重、改善家庭关系,引导家庭以和谐的方式解决问题。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8/t20240808_6626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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