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枫桥】聚合力 联动调 田间地头解纷争

时间:2024-08-0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日,赤峰市敖汉旗法院长胜法庭联合当事人所在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和村委会等多个部门,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喷洒农药导致相邻作物受损的财产损失赔偿纠纷,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

  原告陈某种植的高粱地与被告刘某耕种的玉米地相连。2024年6月8日,被告刘某在玉米地进行喷洒灭草农药作业,因当天风力较大,导致农药部分吹落至原告陈某地中,造成原告种植的高粱地受损。事情发生后,原告陈某多次找到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寻求帮助,均调解未果,于是来到长胜法庭进行咨询。

  承办法官了解相关案情后,来到争议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考虑到双方耕种土地相邻且当事人主张的农作物实际损失不大,如果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本案,则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农作物的实际损失数额,这不仅花费时间,而且还会给双方当事人增加诉累。

  

  承办法官经过分析研判后,积极组织当事人所在的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和村委会对该起纠纷进行调解。

  

  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之下,被告承认了喷洒农药的事实,但是双方对赔偿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陈某表示还是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此事。

  立案后,承办法官本着高效快捷解决矛盾纠纷的理念,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再次组织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针对争议焦点,各位工作人员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从情、理、法多个角度切入,特别是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围绕时间和金钱成本及邻里关系等方面进行劝导,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对赔偿数额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73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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