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家常”式解心结 村邻纠纷终化解

时间:2024-07-29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静海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据了解,两名同村村民刘某与张某在驾驶电动车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刘某腰1椎体骨折、骶尾部软组织挫伤、头皮挫伤。经交警大队认定张某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案件受理后,如何在解决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同时缓和村邻关系,成为承办法官的重点“任务”。承办法官通过“背靠背”调解,以“拉家常”的方式从多方面入手,分别与当事人进行反复沟通、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七日内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7万元。

  下一步,静海法院将始终秉持能动司法理念,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努力办好事关人民群众的每一件“小案”,让公平公正通过一件件“小案”浸润百姓心间。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06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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