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对在三地拟执业的司法鉴定人进行职业能力评估联考

时间:2024-10-14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7月7日,北京市司法局举办北京司法鉴定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崔杨表示,该局积极探索区域司法鉴定行业合作机制,推动京津冀司法鉴定协同创新、资源共享。

  会上,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共同签署《京津冀司法鉴定人才协同发展合作协议》,提出建立三地协同司法鉴定人能力评估考核机制,对在三地拟执业的司法鉴定人进行职业能力评估考核(机考)联考,做到标准统一、资质互认。

  

  《京津冀司法鉴定人才协同发展合作协议》签署仪式现场

  协议还提出,整合三地优质司法鉴定人才资源,共同建立司法鉴定专家库,供京津冀三地司法鉴定资质评估、能力考核、案件评查、疑难复杂案件评审使用。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自律管理的协作配合,逐步实现政策规定对接、管理机制协调,共同规范京津冀区域内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推动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鉴定行业秩序。

  司法鉴定通过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提供科学意见,是司法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崔杨表示,近年来,北京市司法局建立完善与人民法院府院联动机制,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司法鉴定队伍。

  据了解,北京市现有司法鉴定机构93家,执业人员1388名,涉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4个专业类别,年均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1万余件。

  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承接的案件中,70%以上服务于北京乃至全国的司法审判工作。为了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规范司法鉴定委托程序,根据司法机关需求,北京市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制发了《委托鉴定评估规范指南》《驾驶人员精神状态委托司法鉴定规范指南》等程序规范,并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司法鉴定培训,审判人员和鉴定人同堂培训,加强不同领域的沟通协作,做到同频共振。

  为满足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办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类案件事实查明的需求,北京市司法局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等机构进入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领域。近三年,登记成立7家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为司法机关提供了便捷、高效的专业技术服务支持。


原文链接:https://sfj.beijing.gov.cn/sfj/sfdt/dwjs30/543353906/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