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小时先予执行救命钱 点亮古稀老人生命“绿灯”

时间:2024-07-04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铃铃铃……”6月17日上午,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梁平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的宁静。

  “喂,执行局吗?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问你们,我父亲现在很恼火,医院说再不给钱就要停药了,我实在没办法了……”

  接起电话,听到来电人焦急的声音,执行法官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寻常,“莫急,你慢慢说,我在听,申请执行人的姓名是什么?”

  “我们没有执行案件,我要问你们先予执行的一些事情……”

  “你们现在有没有诉讼案件?可以说一下大概情况吗?”

  “有,有,我父亲刘某光,今年83岁了,出了交通事故,现在在医院,之前打了官司,但是现在我已经没有能力支付医疗费了,医院说再不交钱就停药不治了。”

  执行法官一边接听电话,一边根据电话中提供的当事人姓名查询案件卷宗,快速了解案件情况,“你父亲的案件不是今年6月4日中院维持原判了吗?难道保险公司没有赔偿你们37117.8元吗?”

  “不是不是,这个保险公司给了,但是后续医疗费又产生了很多,后续医疗费还没有认定,现在没有依据保险公司不愿意垫付医疗费……”

  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执行法官根据经验判断该案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将先予执行的流程告知他后,立刻将该情况向执行局负责人进行了汇报。执行局负责人立即与立案、审判、执行部门进行协调对接,并通知刘某光的儿子到院履行程序。

  6月27日,刘某光的儿子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交全部材料后,审判部门认真核实相关材料和事实,认为刘某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当天及时出具准许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书并移送执行部门。下午16点19分,执行部门立案后,执行实施团队立刻联系申请执行人的儿子履行了收款手续。按照规定,案款在银行账户冻结后有15天的异议期后才能采取扣划措施并支付申请执行人,考虑到老人急需治疗的实际情况,执行局负责人与某保险公司的负责人直接联系,希望对方将先予执行的案款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或转入梁平法院一案一账户。经过多方沟通,某保险公司同意将先予执行的医疗费转入梁平法院一案一账户。6月28日10点15分,经过18个小时的“赛跑”,执行法官在履行手续后第一时间将49285元案款转入了申请执行人账户。

  “喂?请查看一下账户收到钱了吗?”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钱收到了,今天我父亲转入重症监护室有医疗费了!”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111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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