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多部门携手扼住家暴“拳头”
时间:2024-07-04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沙坪坝法院陈家桥法庭发出2024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刘某对申请人文某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为家暴受害者撑起法律“保护伞”。
某日,当事人文某带着病例材料、禁止实施家庭暴力告诫书等材料到陈家桥法庭立案窗口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窗口干警在知晓基本情况后,第一时间通知法官了解案情。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文某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法官袁琴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现仍处于婚姻状态,共同居住在西永街道某社区,长期以来家事纠纷不断,社区工作人员、民警多次进行劝导工作。
考虑到上述情况,法官选择在该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在陈家桥法庭、西永派出所、西永司法所、社区妇联相关人员的共同见证下,法官依法向被申请人刘某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告诫刘某不得再对文某实施暴力,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刘某现场表示以后不会再有过激行为,会积极修复双方感情。考虑到文某在家照顾小孩十余年,现有参加工作意愿,法官联合社区妇联工作人员为文某出谋划策,对其对口职业提出合理建议。最终,社区表示愿意根据文某的实际情况提供就业机会。为延伸审判职能,营造“零容忍”的反家暴社会氛围,陈家桥法庭联合西永派出所、西永司法所走进西永安置房进行了反家暴宣传活动。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遭遇家暴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社区、街道、妇联等寻求帮助,同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下一步,沙坪坝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妇女权益,推动形成平等、和睦、健康的家庭新风尚。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118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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