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万元执行款已发,继续落实护企助企……
“谢谢法官为我们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近日
阳泉中院、阳泉矿区法院联合检察机关
深入山西兆丰天成铝材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执行案款发放活动
“送法入企”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一起来看看吧
先行“能动履职”,实现办案“最优解”
“涉企职务侵占犯罪对企业健康经营发展危害大,如果就案办案、一判了之,企业经济损失很可能无法挽回”。山西兆丰天成铝材有限责任公司原工作人员马某某、朱某某,分别利用各自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占数额近400万元。承办法官坚持办案与挽损并重,在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追赃挽损与认罪认罚制度有机结合,深入了解被告人财产情况,将退赃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督促被告人及其家属主动退赃或代为退赃,为企业追回赃款246万元。
现场“把脉问诊”,助企纾困“解难题”
“法官的建议意见很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很大程度帮助我们公司降低经营风险”。案子已结,执行款已发,工作继续……继续发挥职能作用,继续落实护企助企,继续为企业剪除旁逸斜出的风险隐患,帮助企业既治“已病”,更治“未病”。
联席会议上,院企双方围绕企业生产状况、法律风险隐患、经营难题痛点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法检两院向企业发放了宣传资料、书籍,法官从专业角度“把脉问诊”,就企业如何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合规经营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助力企业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提升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意识能力,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做实“公正与效率”,服务企业“新常态”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每一起涉企案件都是营商环境。山西法院将持续做深为大局服务、做实为人民司法,全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防控经济金融风险,牢牢把握市场主体对“公正与效率”的期盼,从刑事打击与保护、涉企司法服务、纠纷多元化解、善意文明执行、司法职能延伸等方面深化服务保障,高效审执涉企案件,引导企业健全内控机制,帮助市场主体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治环境,最大限度释放优化营商环境倍增效应,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sxgy.shanxi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916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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