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三中院实质性化解关联建工纠纷

时间:2024-06-20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天津三中院民三庭在成功调解该院审理的4件关联性建工分包合同纠纷的同时,推动其他法院正在审理的6件关联纠纷一并化解。

  该系列案中,2015年至2021年,某装饰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某劳务公司与某建设公司陆续就某商业综合体装饰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等内容,约定该装饰公司与劳务公司对该综合体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却未进行最终结算,故该装饰公司与劳务公司诉至法院。因未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合同关系,且各方未对案涉工程造价申请鉴定评估,一审法院分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和裁定驳回起诉。二审期间,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耐心释法析理,最终推动形成“一揽子”调解方案,该建设公司同意分期支付工程款,所有关联性纠纷实质性化解。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892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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