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轨坚持要离婚,被丈夫抽打伤重身亡……法院判了!
青海男子郝某发现妻子出轨,之后妻子提出要离婚。他一气之下,先后用手、运动鞋抽打妻子臀部、胯部等位置,最终导致妻子抢救无效身亡。
近日,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网上公开,郝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郝某与被害人赵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8月至9月期间,郝某发现赵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2023年11月13日,赵某提出离婚,二人为此发生争执,期间郝某先徒手殴打赵某臀部,后使用家中运动鞋底抽打赵某臀胯部、腿部、胳膊等部位长达20分钟,致使赵某体表大面积皮下出血。次日凌晨2时许,赵某声称身体疼痛,服用药物无果,郝某遂将赵某送往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被告人郝某案发后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且经法院主持调解,郝某与赵某亲属达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协议并已部分履行。
一审法院认为,郝某未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本应以冷静方式处理解决,却因愤怒失去理智采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郝某案发后主动报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但不能成为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正当理由,考虑本案属事出有因,案发后被告人郝某积极抢救被害人,其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亲属部分经济损失,取得部分亲属谅解,对被告人郝某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郝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抢救被害人,取得部分亲属谅解、系初犯,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合理,予以采纳;关于被害人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一审以被告人郝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原文链接:https://sxgy.shanxi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862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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