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引纠纷 巡回审理解纷止争
时间:2024-06-14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互谅互让。生活中因琐事发生纠纷而对薄公堂的屡见不鲜。近日,开州区法院盛山法庭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因矛盾争议较大,案件经承办法官先后三次上门查看现场、三次开庭审理,最终通过巡回审理定纷止争,终使邻里握手言和。
基本案情
家住竹溪镇荷花街的刘某怀疑楼上水管渗漏导致自家房屋阳台、厕所、卧室墙面浸湿、长霉,墙皮脱落、掉砂灰等问题严重。刘某多次与楼上住户胡某夫妻交涉,不但未能解决问题反而因多次争执导致关系恶化,社区也多次上门调解未果。刘某无奈只得一纸诉状将胡某一家告上法庭。
民生无小事。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宋健先后三次前往现场查勘,了解受损情况,向相关装修专业人员沟通、分析,初步确定渗漏系因楼上住户擅自改变住房结构、水管安装不当造成,停止该区域用水后状况也得到了一定改善。经过两次开庭胡某始终拒绝承担修缮费用,刘某提出进行费用评估鉴定。考虑到鉴定产生的费用会扩大损失,不利于化解矛盾。法官决定再次开庭,邀请社区干部协调,并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社区进行巡回审理。最终经过法官和社区干部的耐心劝导,双方和解。由刘某自行修缮受损房屋并撤回起诉,胡某承担500元费用。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产生矛盾时应互相谦让,友好协商,避免不理性冲突激化矛盾,造成更大的损失。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821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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