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巧调解 夫妻和好促和谐

时间:2024-06-07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谢谢法官让我们打开了心结,以后我们都会相互包容、和睦共处,有事情好好说,不动气、不动手。”

  近日,巫溪法院文峰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原告刘某与被告游某经人介绍相识,于1996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现已成年。双方在婚后因性格不和,常因家庭琐事“打架扯皮”,致使原告对家庭生活失去信心,故起诉至巫溪法院要求离婚。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联系双方进行调解。

  双方来到法庭后,法官经过与双方近三小时的沟通,引导二人说出心里话,了解清楚他们的生活情况与情感深厚程度。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结婚多年,且子女已成年,感情基础也较为深厚,虽然生活中会时常发生一些摩擦,但原因在于缺乏有效沟通,并没有根本性的冲突和矛盾,其感情并未破裂。

  调解结果

  法官见二人都已说出心里话,便趁热打铁,抓住机会,向双方分析离婚的弊端,劝解双方当事人要珍惜二十多年来之不易的夫妻感情,要珍惜夫妻双方辛辛苦苦经营的小家。经过二人敞开心扉的沟通以及法官的耐心劝解,二人之间的矛盾终于得到化解,双方均同意和好。

  临别之际,法官再次语重心长的叮嘱二人,婚姻家庭生活中矛盾争执不可避免,但夫妻间要积极沟通,相互体谅,学会换位思考,珍惜来之不易的感情,共同努力经营好幸福美满的家庭。

  近年来,巫溪法院文峰法庭坚持以人为本,贯彻柔性司法理念,构建了“诉前调解”及“调判结合、调解优先、调解贯穿始终”的“全流程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家事审判工作水平。接下来,巫溪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类民生案件,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745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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