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铁东法院:现场煎鱼断清“烟道案”

时间:2024-06-03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简介·

  吕欧,女,今年42岁,2011年进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一级员额法官。曾获院优秀员额法官、先进个人等称号。

  

  今年3月末的一天,吕欧和原、被告约定好时间,并联系当地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进行多方共同见证的“煎鱼实验”。一起“烟道案”因此得以真正案结事了,为当事人节省了数万元的鉴定费用。

  “法官,被告方私改排烟道,造成油烟排放不畅,给我和家人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尤其是煎鱼的时候,如果对方不承认因果关系,我申请鉴定。”“我承认我家改了烟道,但我咨询过专业人员,绝不会出现油烟倒灌的现象,既然原告方申请鉴定,我也同意。”两个中年人在法庭上争得面红耳赤,各说各的理。

  按照流程,可以申请专业的鉴定机构现场查验,然后参考鉴定报告予以判定,但主审法官吕欧在接到了鉴定机构出具的缴费函后却犯了难,因为缴费函上赫然写着“鉴定预付费用24000元”。

  “我建议你们双方心平气和地谈一谈,鉴定费用这么高,无论谁占理,这都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吕欧多次给双方打电话,但双方谁也不肯让步,不接受调解。

  考虑再三,吕欧决定亲自到现场做个实验。实验当天,吕欧买来带鱼送到原告楼下其他邻居家,让其通过烹饪味道较大的鱼来帮助完成这次实验。

  十几分钟后,原告家中开始出现浓烈的炸鱼味道,在场的人纷纷表示味道刺鼻,被告哑口无言,原、被告双方均不再申请鉴定。随后,吕欧又带着大家在原告的屋内进行查验,确认了墙壁和灯具等因长时间油烟造成的几处油渍,认定了损失。最终,合议庭判决被告须将改造的烟道予以恢复,并对原告进行赔偿。双方均未上诉。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气生财”是吕欧时常挂在嘴边的话。她从收到卷宗的那一刻起,总会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双方建立联系以便了解案情,先行调解。当被问到对每个案件都这么细致会不会太累时,她坚定地说:“累是肯定的,但和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比起来,累点也是值得的。”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691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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