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省法院十大优秀司法建议(二)
建议二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司法建议
【建议对象】
自贡市民政局
【建议背景】
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爱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数名被告在多个养老机构门口采取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要求领取小礼品者提供身份证原件、现场拍照。被告利用获取的他人个人信息私自注册开通电话卡290余张,后将电话卡出售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反映出在养老服务领域对老年群体权益保障存在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自贡市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
【建议内容】
(一)强化宣传,增强住养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意识。在养老机构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推动老年群体学法、知法、用法。在养老机构开展防范养老诈骗的宣传,通过向住养老年人及其家属发放防范养老诈骗倡议书、宣传海报、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帮助住养老年人增强防范意识。
(二)健全机制,加强养老机构防范诈骗安全保障。切实加强管理,杜绝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加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好案例警示教育,提高防范意识、红线意识。完善相关制度,筑牢住养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个人信息安全屏障。
(三)加强联动,排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风险隐患。加强与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相关责任单位的协作,扎实开展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联合开展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不定期对养老机构开展“回头看”,建立养老机构风险隐患“红黑”榜单。
【建议效果】
自贡市民政局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研究部署,针对司法建议提出的问题,出实招、求实效,多方面、全方位织密、织牢老年人权益保障防护网。
(一)狠抓宣传,增强老年人权益保护意识。一方面,切实拓宽政策宣传覆盖面。围绕老年人权益保护,出台《自贡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自民发〔2022〕115号),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做好宣传“四进四见”活动(进村、社区、社会组织、机构,见宣传海报、横幅标语、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共开展238场次。在社区、学校等场所印制张贴400余份《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海报、发放宣传制品3万余份,在全市范围内印发《养老防诈倡议书》,制作6个防诈小视频在各机构、各家属微信群播放。另一方面,探索创新丰富宣传形式。在老年人聚集场所开展义诊、健康讲座、有奖问答、专家普法授课等20余次,共制作3个养老诈骗宣传视频在公交车上循环播放、拍摄4个原创抖音视频在平台上广泛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形成核心辐射宣传效果,有效提升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
(二)多措并举,排查整治诈骗隐患。一是设置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热线、举报信箱,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二是组织专题培训班,对全市养老机构负责人、相关协会负责人、老年服务队伍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培训,形成“人人会识别、懂防范、能举报”的全民排查氛围。三是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长效联动机制,联合整治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
(三)建章立制,筑牢风险防范屏障。一方面,搭建基本制度体系框架,先后出台《关于做好养老机构服务对象防诈骗工作的通知》(自民发〔2022〕78号)等7个文件,搭建起基本制度框架。另一方面,完善监管举措,建立市场主体筛查机制,定期对养老市场主体进行排查。探索创新养老服务机构“两必须”“四不得”(外来人员必须做好出入登记、进养老机构开展活动必须向区县民政部门报备;不得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不得违规销售保健品等相关商品、不得提供“三无产品”、不得组织开展会销活动)机制。对养老机构实行“红橙黄绿”名单分级管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机构不得参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评优评先活动。目前,全市有4家养老机构被纳入“红橙黄”名单进行管理,其中3家已被司法机关立案处理,1家已关停。
【专家点评】
点评人:李凊,第十二届四川省政协委员,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关爱老年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趋明显,老年人权益保障正成为需要全社会共同面对的重要课题。2021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将老龄事业发展纳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老年人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社会保障、权益保障等统筹发展。为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2022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旨在为老年人权益提供司法保障,提升老年人司法服务水平,公正高效司法,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老年人权益保障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参与。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不断上升,但因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较弱,往往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自贡中院这份司法建议体现了以下“四个到位”:一是政治觉悟到位,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自贡中院在审理一起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多名老年人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用于注册开通电话卡并出售获取非法利益,敏锐捕捉到养老服务领域中老年群体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到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把维护老年人权益作为审判延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老年人司法保障。二是法律服务到位,为老年人权益维护提供坚强保障。提出对老年人强化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反诈能力。三是司法责任到位,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摆在突出位置。自贡中院第一时间向民政部门提出建议,要多方面、全方位织密、织牢老年人权益保护防护网。四是贯彻落实到位,使老年人权益保障贴近现实需求。通过健全对养老机构的管理监督机制,加强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文化、医疗等部门联动的具体建议,真正实现对老年人权益保障。
这一司法建议体现了人民法院主动作为,从源头保护与前端治理实现对老年人权益全方位保护,为人民法院能动性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树立典范,是贯彻实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生动实践,为维护老年人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3/03/id/72157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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