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省法院十大优秀司法建议(十)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环卫工人公共道路作业管理的司法建议
【建议对象】
遂宁市环境卫生局
【建议背景】
环卫工作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一环,但道路交通日渐发达,交通状况变得日益复杂,环卫工人的危险系数也随之增加。2019年至今,遂宁全市法院共受理涉环卫工人在履职过程中遭遇或者引发交通事故案件22件,且有逐年递增态势。其中,环卫工人遭遇交通事故案件15件;环卫工人在工作过程中致第三人伤亡案件7件。鉴于涉环卫交通事故频发,为延伸审判职能参与城市环卫管理,规范环卫作业行为,维护环卫工人合法权益,护航平安城市建设,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遂宁市环境卫生局发出司法建议。
【建议内容】
(一)强化管理,合理配置岗位。加强对招标环卫公司的用工引导,明确中标环卫公司应根据环卫工人年龄、资质、身体状况等,合理安排岗位,做到人岗相适。
(二)加强培训,提升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卫作业车辆有关安全作业标准,加强安全作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严禁环卫工人擅自将人力三轮车改装为电动助力三轮车;严禁作业车辆在道路上逆行或随意变更车道,不断提高广大环卫工人安全作业意识;规范环卫车辆的纳入、修理和报废程序。
(三)完善设备,提高利用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环卫安全作业规范。一方面,完善道路清扫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环卫工人进行人工道路清扫作业时,应配备使用具有警示和反光性能的安全服和安全帽;有条件的,要划出临时清扫作业区并设置交通围挡,尽量减少夜间在机动车道人工作业。另一方面,建议进一步提升和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提高环卫机械清扫率,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
(四)增加保险,实现风险社会化转移。针对事故成本极高的现实风险,一是建议健全环卫工人风险保障机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环卫工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并购买意外保险等险种;对于超龄环卫工人无法购买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应购买相关商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建议适时设立困难环卫工人救助基金,积极引导社会捐助,补助因工重病且家庭特别困难的环卫工人。
【建议效果】
司法建议发出后,遂宁市环境卫生局高度重视,赓即向辖区环卫部门和环卫作业企业了解情况、收集数据、组织研究,并将相关司法建议和有益经验纳入《遂宁市关心关爱环卫工人工作方案》。
(一)强化环卫人员和设备管理。根据司法建议,已印发《关于加强环卫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通知》,再次对环卫车辆安全管理进行强调,将加强对各辖区环卫部门、环卫作业企业督导,加强环卫作业车辆的安全管理。
(二)加大环卫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健全环卫工人信息管理档案,进一步强调用工单位对新招聘人员要进行必要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提升环卫技能水平,加强环卫车辆管理。
(三)持续提升环卫保洁作业安全系数。将成体系、成序列地推进提升环卫机械化水平,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督促环卫作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环卫工作个人防护、防尘防毒等措施。
(四)强化环卫工人职业保障。督促环卫企业每年定期组织全体环卫工人免费体检,落实职业病诊断、治疗等健康服务措施;加大对贫困环卫工人关爱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救助活动;鼓励对超龄环卫工人购买商业保险,经统计,相关企业已为4820名环卫工人购买意外伤害险。
【专家点评】
点评人:徐继敏,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人民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过程中发现国家治理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相关机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相关机关、单位依据司法建议改进或者完善相应制度,这有利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实现,还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类似矛盾纠纷的出现。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9年以来审理的22件涉环卫工人履职过程中因交通事故受损案件进行梳理,发现遂宁市在环卫工人岗位配置、安全意识、环卫作业车辆使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作业规范等方面均存在问题,向遂宁市环境卫生局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引导中标环卫公司根据环卫工人年龄、资质、身体状况等合理安排岗位,加强安全作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严禁环卫工人将人力三轮车改装为电动助力三轮车,严禁作业车辆在道路上逆行,完善道路清扫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健全环卫工人风险保障机制等。遂宁市环境卫生局采纳了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建议,印发《关于加强环卫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通知》,加强辖区内环卫部门、环卫作业企业督导,加强环卫作业车辆安全管理,健全环卫工人信息管理档案,用工单位对新招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环卫机械化水平,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督促环卫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环卫工人职业保障。
该司法建议发挥了三个方面的作用。第一,延伸了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将审判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和整理,发现实践中存在普遍性问题,促进相关部门改进完善。第二,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发挥了作用。环卫工人履职过程中因交通事故造成自身伤害或者他人伤害,都危害生命健康,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完善制度和采纳改进措施,有利于减少类似交通事故,保护环卫工人及相应参与者的损害风险,减少相应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第三,减少类似诉讼案件,节约司法资源。行政机关及环卫企业根据司法建议采取相应措施,必将减少类似交通事故案件发生,也相应减少诉讼案件。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3/06/id/73658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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