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技术合成虚假视频案,判了!
今年6月,在某网络平台,一条工业园区火灾视频引发网友关注,点击量瞬间攀升,在当地轰动一时,后经核实为谣言,制作视频的幕后黑手也被批捕。近日,案件有了新进展。上虞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这起团伙利用AI技术合成虚假视频以牟取非法利益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
案件详情
被告人陈某某和张某某以制作动漫剪辑、解说视频跑流量赚钱。今年5月,为吸粉引流、获取更多利益,陈某某自学软件合成编造虚假视频,并发至网络平台博人眼球,通过点击量、播放量等进行返利。后二人又通过非法渠道购买AI视频生成软件,将网上搜集的热门话题,通过AI一键生成视频,并发至多个热门视频平台上牟利。
经审查发现,截至案发,其发布的虚假造谣视频达20余条,涉及浙江、湖南、上海、四川等多个省市,累计阅读观看量超过167万次。其中一条发布视频《浙江工业园现场大火浓烟滚滚,目击者称有爆炸声!》,已由“上虞宣传”在多平台进行辟谣。
法院审理
上虞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陈某某伙同他人编造虚假的险情、灾情、警情,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及认罪、悔罪表现,最终被告人张某某、陈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随着人工智能(AI)技术不断发展完善,与其相关的新应用、新业态也逐渐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市民日常生活等各个领域。同时,AI技术由于操作简单、可定制性强、应用场景广泛等特点,复杂的“技术活”变成简单的“体力活”,让一些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衍生出全新形态的违法犯罪。我们在警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新型犯罪的同时,也要牢记不踩法律红线、依法依规使用创新技术是每位公民的责任。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公民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规范个人网上言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来源: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s://www.zjsfgkw.gov.cn/art/2023/11/22/art_353_29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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