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院一线故事 | 把群众“急难愁盼”当作心头大事

时间:2024-04-20 来源: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 讲述: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张宁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胜男

  

  司法为民是法官的初心和使命。在办案过程中,要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事,当作自己的心头大事来办理。

  “真是太感谢张法官了,本以为这钱打水漂了,没想到能执行回来!”一位村民拉着我的手激动地说。那时,21位村民紧紧围在我和同事身边,他们正满怀期待等待领取最后一批案件执行款。

  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侯某因经营需要,从21名村民手里租用30余亩土地,用于中草药种植和林业育苗,后因市场行情变化导致经营亏损,租赁费迟迟未付。村民们多次索要无果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

  这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作为承办法官的我心急如焚,担心21位村民的租赁费没有着落,更担心由于30亩土地没能及时恢复原状而延误春耕,耽误老百姓一年的收成。因为一直惦记着这起案子,清明节假期,我索性驱车50多公里到现场查看案涉土地,研究土地恢复和执行方案。

  经过沟通得知,案涉土地种有丹参、刺槐等,恢复难度较大,再不及时恢复将耽误春耕。在与村民、被执行人进行反复沟通和确认后,多方当事人均同意由村民自行恢复土地,被执行人按照每亩地100元支付费用。达成统一意见后,村民们提出,要求被执行人立即支付恢复土地费用。

  考虑到村民的心情,我立即通过电话方式与被执行人交涉,耐心地向被执行人晓以利弊,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经过考虑,就案涉土地租赁费6万元的问题与村民达成分三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并立即将3000元恢复土地费用通过微信方式支付到位。至此,我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下。

  此时已经是午饭时间,村民们纷纷邀请我到家中做客,被我一一婉拒。返回县城的路上,虽然饥肠辘辘,但一想起老百姓向我竖起的大拇指和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内心的自豪感油然而生,正是应了那句“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在分期履行过程中,临近交款时我都会提前督促提醒被执行人。案涉村子地处偏远,村民们往返不便,每次被执行人交款后,我总是跟同事第一时间来到村里,将执行款发放到村民手中。办案期间,我们往返五次,真正做到了“让自己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我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于大爷老两口看到村里张贴的“一村一法官”公示牌,给我打来电话,诉说女儿于某华、外孙闫某亮占用其养老钱不返还,老两口生活困难的遭遇。通完电话,我顶着烈日,专程到老两口家中帮他们办理了立案手续。考虑到老两口为低保户,我特意为他们申请减免诉讼费。

  经审查了解得知,二位老人的儿子因病去世,他们与女儿于某华夫妇签订赡养协议,后双方产生矛盾,于某华夫妇不再履行赡养义务,二老要求他们返还代管的钱款。因原、被告的亲属关系,二原告将款项交由被告保管时并未留有书面证据。为查明案件事实,我和同事驱车500多公里来到定州某银行,调取被告的银行流水、业务凭证等,并据此支持了两位老人的诉讼请求。

  临近中秋节的一天上午,被告闫某亮将5万元现金交到法庭,还为老人买了月饼、猪肉等物品。在当地村干部的见证下,我和同事将现金和物品一并交给两位老人。老人紧紧握着我的手,泪水流个不停……

  作为一名法官,办案中应增强司法亲和力,实现法、理、情有机交融,善于运用群众熟悉的方式,讲好群众语言,才能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后,我将继续坚持情系群众、心怀民生,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争做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原文链接:https://www.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6/id/73258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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