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一等功”商南县检察院:老先进不断雕刻新坐标

时间:2024-01-03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陕西省检察机关5个先进集体、6名先进个人荣获全国表彰。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集体一等功”荣获单位——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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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先进不断雕刻新坐标

  商南县检察院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在班子队伍、工作业绩、业务素质、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

  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省级文明单位”“集体一等功”等多项省部级以上荣誉。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获评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连续多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年度考核中位居前列,连续十六年在全县目标责任制考评中获得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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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生态检察

  守护绿水青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你们检察院就是绿水青山的守护者”,群众在浏览商南微博、微信后,纷纷留言、点赞。商南县享有“美丽中国·深呼吸小城”“中国名茶之乡”等美誉。商南县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坚持以维护公益为己任,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检察蓝”保障“生态绿”,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聚焦秦岭“五乱”、河道“四乱”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秦岭生态保护、丹江流域生态保护等专项行动,以点带面推进丹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整治。三年来共办理丹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3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9件,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支付生态补偿金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共补植复绿6000余株、增殖放流鱼苗8000余尾、缴纳生态赔偿金18万余元,把受损生态环境修复落到实处。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和矿产、林木及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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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服务大局

  优化营商环境

  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与县工商联等19家行政部门成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办法、建立了涉非公经济案件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等。聘请4名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力“外脑”,为办理涉企案件提供专业理论和技术支撑。2022年以来,该院依法打击侵犯企业财产犯罪4件7人,办理肖某某利用职务之便盗卖公司柴油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万余元。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了全市首起企业合规案件。在办理某茶业公司非法占用林地一案中,通过实地调查、座谈研讨等方式,督促企业补办用地手续,对毁坏林地进行补植复绿,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促进企业真合规、真整改。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涉企案件控告申诉“绿色通道”,成立了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编制了《民营企业风险提示和法律问题汇编》,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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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司法为民

  提升诉源治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注重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向8名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5万元。在深入镇村开展法治宣传过程中发现,田某梅是退役军人家属、农村困难妇女重点关注救助对象,通过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启动救助程序,落实优先救助原则,并与退役军人事务、民政等部门联合开展多元救助帮扶,审批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了田某梅的生活压力。该案被最高检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列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结合“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与县法院、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加强支持起诉机制,切实维护妇女等群体合法权益。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成绩和荣誉将激励商南检察人在新的起点上,继续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创新服务保障的方式方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所赋予的职责,砥砺奋进、勇毅前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奋力谱写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商南答卷”。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210/138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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