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三次才过关的整改

时间:2023-11-02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今年6月至7月,怒江州纪委监委聚焦怒江州各级党政机关及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清廉怒江”建设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深入开展违规吃喝和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工作组,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

  “2016年11月22日接待州级部门(9人)消费布汁酒5斤。”“2016年11月28日接待福贡县交通运输局3人时4人陪同用餐。”……在监督检查中,工作组发现州交通运输局存在违规饮酒、超人数陪餐等问题,遂向州交通运输局发出督办函,要求认真整改。

  然而,州交通运输局的报告中却满是“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项禁令、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十二项规定”“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确保整改到位”等原则性表述,对于具体问题的整改结果却只字未提。

  “你单位对我们明确指出的问题未作出正面回应,这样的整改是不行的。”对此,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再次督促州交通运输局从点明的问题入手,对具体问题拿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

  21天后,该州纪委监委收到了州交通运输局报送的第二份整改情况报告。这次整改虽然退回了违规接待、违规饮酒的费用,但是对同城接待的问题仍然没有整改,也没有提醒、警示相关人员。

  “对于同城接待这类违规问题为什么没有整改?不但要对我们点明的问题逐一整改,还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同时对相关人员教育提醒,这样才能避免这些问题再次发生。”为督促州交通运输局彻底整改问题,该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对州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当面提出要求。

  “是我们对督办函的理解有误,认为只要改了指出的问题就行。”该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人说道,“我们主动认领、正视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对问题一项一项进行整改,还将对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系统性学习,不断强化领导和干部职工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意识。”

  又过了17天,州纪委监委收到了州交通运输局报送的第三份整改情况报告。

  “接待州级部门9人消费共计1147元,以上事项违反了在公务接待中禁止饮酒、同城接待的规定。由4位陪餐人员分摊退回接待费用1147元。”“通过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在全局上下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力度,教育干部职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在州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历时38天的三次整改后,州交通运输局的问题终于全面整改。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政治问题,改作风不能简单地就事论事,而是要举一反三,透过作风看党性,通过锤炼党性,增强改作风的自觉性、积极性。”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将持续分类推进专项整治,坚决纠治“四风”改头换面、隐形变异问题,集中查处一批典型问题,分类施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良好作风习惯养成,为全面推进“清廉怒江”建设提供纪律作风保障。(周盈莹 || 责任编辑 张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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