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各庄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打造多元解纷机制

时间:2021-01-08 来源: 作者:

  

  宝坻区郝各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加强与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镇调解中心”)入驻部门的资源共享。从今年5月成立至今,“镇调解中心”共调解矛盾纠纷50多起,调解质量、效率以及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助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郝各庄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打造多元解纷机制

  化解矛盾纠纷,村民认准这扇门

  只进一扇门 就地解决纠纷

  今年7月的一天,郝各庄镇某村村民叶某某、吴某某风风火火地来到“镇调解中心”。原来,一个月前,村内道路硬化施工,撒在路基上的白灰被风刮到叶某某种植的红薯秧和吴某某种植的核桃树叶上,致使红薯秧和核桃树坏死,收成减产。二人找施工方索赔未果,便来到“镇调解中心”寻求帮助。

  老哥俩一路直犯嘀咕。此前,村里“明白人”说,可以找法院起诉,可也有人说,起诉得鉴定,得花鉴定费,时间还长。邻居张大爷给指了条道儿:“去‘镇调解中心’,找调解员。”前几天张大爷家里的继承纠纷就是调解员给解决的。听了张大爷的建议,哥俩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镇调解中心”。

  该纠纷按照流程进入调解程序,由郝各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员进行调解。调委会副主任张文林接到任务后,与镇专职调解员顶着炎炎烈日,现场查看红薯秧、核桃树的损坏情况,丈量红薯秧损坏面积,清点受损核桃树的数量。通过询问村民,调解员详细了解了红薯亩产量、价格和核桃树结果的树龄、产量、价格等,根据损害程度,咨询了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部门,随后与施工方耐心沟通。

  最终,在调解员细致、公正、公平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圆满化解。当事人高兴地说:“我们就怕遇到事摸不着门儿,现在,认准这扇门就行了!”

  联动疏导化解十年积怨

  工作中,对于疑难矛盾纠纷,“镇调解中心”会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方式,进行联动疏导化解。

  村民刘某某、杨某某是邻居,两家中间隔了一条小道。十多年来,两家一直因占用道路及两侧土地发生口角,心有积怨,关系紧张。今年,村委会对村内道路硬化施工,按照规划两家之间的小道需拓宽,而两家都想在修道时多占用土地,多次发生纠纷,致使工程停工。双方多次拨打8890并到镇里“讨说法”。随后,该纠纷被转给调委会先行调解。

  这场纠纷如果不能顺利化解,不但路修不成,还会激化两家矛盾,给今后村里的和谐稳定带来隐患。为此,调解员冒着酷暑,与村干部到现场查看。调解员进一步了解得知,刘、杨两家争议的道路两侧土地,均属村委会零散宅基地,多年来被两家临时占用。

  随后,调解员分别到刘某某、杨某某家做思想工作。告知双方,村委会修道是为了方便村民生活,美化居住环境,全体村民应该积极响应、热情支持。况且,道路两侧土地均为村委会所有,村委会有权按照设计方案修路,两家均无权干预。同时,调解员还从乡情民情角度劝说双方。

  经调解员耐心劝说,双方表示愿意服从村委会安排,不再影响道路施工。二人在原有道路基础上分别延伸30厘米硬化施工,杨某某将影响施工的树木全部砍伐,长达十年的积怨终于消除。

  “公调对接”打造特色调解品牌

  以前村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都打“110”,现在遇到民间纠纷,更多的人会主动寻求调解组织的帮助。郝各庄镇创新“实体转递式”人民调解工作模式,擦亮“派出所+人民调解”公调对接特色品牌,实现了警民认可和纠纷警情分流的双赢格局。

  李某某承包同村村民刘某的责任田种植小麦。今年4月,区水利部门对该村大渠进行渠道清淤,需要临时占用部分村民的土地,按照每亩地2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款统一支付到村委会账户,由村委会给付有关村民。

  刘某作为“发包人”,领走了土地补偿款,而李某某认为,占地影响了自家小麦种植,因此补偿款应该归自己。李某某找刘某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并报警。按照“公调对接”流程,该纠纷被移交到“镇调解中心”,由郝各庄镇调委会第一时间进行调解。

  调解员向李某某、刘某详细讲解了天津市关于占地补偿的有关政策。通过政策讲解,刘某同意将补偿款给付李某某,但要求从中扣除李某某未给付的2020年土地承包费。起初李某某认为,往年都是年底才给当年的承包费,不该现在就扣除,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李某某最终同意提前给付,刘某也将补偿费给了李某某,双方握手言和。

  据统计,“镇调解中心”成立以来,接到“公调对接”移送的各类纠纷25起,全部成功调解。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ivhvpwy97609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