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注销河南科技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微量鉴定执业类别及所属司法鉴定人微量鉴定执业类别的公告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根据《司法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司规﹝2019﹞4号)的规定。河南科技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微量鉴定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已于2020年11月1日被我厅依法注销微量鉴定执业类别;同时所属司法鉴定人周海梅、马锦琦、薛小琦微量鉴定执业类别也一并注销,特此公告。

  

   河南省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0/11-25/1908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