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表彰奖励评选对象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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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司办通〔2020〕77号)和《关于开展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奖励的通知》(司办通〔2020〕86号)要求,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研究,现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日-8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71-65906382 0371-65909602
电子邮箱:sft1007@163.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四路8号(省司法厅政治部)
邮 编:450003
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
附件:拟推荐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表彰奖励评选对象名单.pdf
河南省司法厅
2020年12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0/12-02/1917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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