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安厅关于临时管控部分易制毒化学品的通告
时间: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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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三届进博会”)将在上海举行,为配合上海市做好“第三届进博会”期间社会安全稳定维护工作,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对高锰酸钾、硫酸、盐酸、丙酮4种涉爆易制毒化学品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自2020年11月4日12时至11月10日24时,暂停高锰酸钾、硫酸、盐酸、丙酮4种涉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目的地、途径地为上海市的运输备案证明工作。对前期已经批准,且在上述期间运输的,相关企业要停止运输或按规定调整运输路线。特殊紧急情况确需运输的,须报经自治区公安厅同意。
各地公安机关要及时向各企业宣传通告内容,做好有关工作并及时向公安厅报告情况。
自治区公安厅联系人:买警官,联系电话:0951-8690016。
自治区公安厅
2020年10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gat.nx.gov.cn/info/1778/351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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