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坟烧纸引发火灾烧毁3000余棵果树 一男子犯失火罪获刑
时间: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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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坟烧纸,不慎引燃杂草植被进而引发火灾,造成周边3289棵果树烧毁。平阴县的侯某某因此获刑。
2019年4月5日11时许,被告人侯某某在平阴县东阿镇某村被害人侯某甲承包的果园中上坟烧纸时,不慎引燃周边杂草植被进而引发火灾,导致该村南面一处林地大面积过火。经勘查计算,林地过火面积约43485.9平方米,烧毁核桃树547棵、苹果树541棵、山楂树529棵、杏树1587棵、桃树85棵,总价值77944元。
案发后,侯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赔偿侯某甲经济损失1万元。
平阴县人民法院认为,侯某某过失导致林地大面积过火,给他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侯某某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且签字具结认罪认罚,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平阴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侯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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